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进档考生的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我校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8米及以上。
2.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及以上,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